“美好生活——广东省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2020年8月14日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号召,展现我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精神面貌、突出成就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决定举办“美好生活——广东省美术作品展”,并面向全省征集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展出时间:2020年9月
展出地点:广东美术馆
二、作品主题:
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反映和展示我省在全面建设小康进程的精神面貌和幸福生活,重点围绕乡村振兴、人与自然、绿水青山及奋斗出来的幸福生活等主题,注重作品的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和创造性。
三、展出画种及尺寸规格:
1.本次省展画种不限。
2.本次省展的作品尺寸规格和有关规定原则上按照全国美展作品征集要求。凡超出尺寸规格、重量等的不予收件。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后果由作者自负。
四、评选办法:
本次省展分初评和终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参加初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送原作参加终评。初评入围名单及时在“广东美协”微信公众号及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官网(http://www.gdmsj.org)公布。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每人每画种限送初评作品照片一张,作品照片尺寸统一为10寸,背后注明:作品题目、画种、尺寸、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
五、收初评作品照片时间、地点及方式:
1.作品照片报送以各地级市美协和各大美术专业机构为单位集体报送。其他作者可单独报送。
2.收作品照片时间:自通知发布起至2020年8月14日止。(以接收地邮戳为准)
3.作品照片寄送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0号广东文学艺术中心307室省美协,邮编:510635
六、收原作参加终评要求及时间:
初评入围作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送交原作参加终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作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联系到作者本人的,后果自负。原作参加终评时需装裱(框),并按规定时间以各地级市美协和各大美术专业机构为单位集体送交。初评入围作者请及时与本地区及美术专业机构联系,以便安排集体送件事宜。其他作者可单独送件。
七、本次展览设优秀作品奖若干。入选以上作品可作为加入广东省美协的一次条件。
八、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九、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者,应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各项规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2020年3月11日